未按时披露年报涉信披违法违规 交大昂立被立案调查

2023-05-12 20:01:38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交大昂立(600530)5月12日晚公告,公司于5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资料图)

交大昂立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报的预定披露时间是4月29日。据交大昂立稍早前发布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净利润约为-1亿元,同比减少约369%(未经审计)。

交大昂立之所以预计2022年业绩将出现亏损,主要是是基于三方面的原因:首先、2022年,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民非机构收入及利润较上年有所下滑,同时仁恒医养调整了向各民非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其次,公司对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及经营收益权在内的资产组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对经营业务的影响,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初步判断上述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最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对上海兴浦服装有限公司发放的当金预计收回可能性极小,需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月27日,交大昂立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多项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多项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产生重大影响,定期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暂无法核实,需进一步梳理清查。为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同时需要对2016年至2021年6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制,出具更正后的年报,工作量巨大,任务复杂繁重,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年报编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3年4月30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因为交大昂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报相关事项,该公司还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程序。

交大昂立的股票已自4月29日起停牌。值得一提的是,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交大昂立公告发现多项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多项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对2016年至2021年6年的年报进行重新编制,这六年的年报可能涉嫌虚假陈述。交大昂立目前虽未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立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交大昂立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董事会内部纷争仍未平息

去年以来,交大昂立董事会内部分歧就已经公开化,直至目前仍未平息。

5月10日,交大昂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朱莹政为公司总裁。虽然该议案获得通过,但是投票结果却颇受关注:同意6票,反对5票,弃权0票。

据交大昂立公告,在该次董事会上,董事赵思渊、何俊、唐道清,独立董事李柏龄、刘峰均投出了反对票。其中,赵思渊反对的理由是:拟聘任人选在交易所拟谴责名单中,尚无结论;拟聘任人选之前在中介机构和房产公司任职,多从事房地产估价、测量工作;无健康产业任职经历,与交大昂立目前产业结构和发展战略不一致。

何俊反对的理由是:昂立议案中介绍朱莹政的简历是从事房地产评估相关业务,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完全不一致,没有公司主营业务的从业经验,履历单薄。且朱莹政同时是监事,也在此次上交所拟谴责名单中,在现阶段,朱莹政的履历不足以胜任公司总裁一职。

李柏龄反对的理由是:2023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拟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通知,朱莹政名列其中,董事会在此情况下审议表决聘任朱莹政为公司总裁的议案是不恰当的。

在此之前的5月4日,交大昂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唐道清副总裁职务的议案》同意免去唐道清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意6票,反对2票,弃权2票,关联董事唐道清回避表决)。

对于该议案,董事赵思渊、何俊投出反对票,独立董事李柏龄、刘峰投出弃权票。其中,赵思渊反对理由是:公司无正当理由免除高管职务。刘峰弃权的理由是:议案中提及唐道清副总裁未能勤勉尽责,但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故对此议案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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